出于对农民利益、地方阻力等因素的顾虑,中央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始终踟蹰。虽然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有意在全国展开试点,但消息人士称“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土地制度变革尚难破局”。
■本报记者 张凤玲 北京报道
“全国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并不会在土地制度变革上‘着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暂时也不会推广到全国。”9月10日,接近政策制定层面的官员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这意味着,被各界广泛寄望“改革步子应迈得更大些”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依然在艰难孕育之中。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独家获悉,此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下发至18个省市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实际上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据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内部人士透露,该文件的内容将主要集中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流转的范围、流转形式、用地来源、退出机制等。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宅基地流转将采取单独列项的形式。
“中央层面担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会造成农民大量失地,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国务院方面一直未对土地流转有过明确表态;另一方面,若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流转,势必破坏地方政府垄断土地的平台,各地反对声音比较强烈。”国土部内部人士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透露。
不彻底的改革
知情人士透露,未来数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可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其中,一些东部城市可能会被纳入试点。“扩大试点”有可能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突破口,进而带动制度破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早已在苏州(楼盘)、芜湖(楼盘)、昆山(楼盘)、深圳(楼盘)、重庆(楼盘)等城市试点,但目前并未推广到全国。接近政策制定层面的官员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目前改革思路执行的仍将是城乡增减挂钩制度,该制度已被称为“不彻底的改革”。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表态反映了中央层面一直以来的顾虑,即土地流转会造成土地过度流向富裕阶层,最终伤害到农民。因此,国土部目前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征求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集体土地流转以后的管理和服务,以全力保障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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