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 03月27日讯
由于清明节假期临近,为有效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均发布了清明节期间风控措施,对各品种最低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 )为节假日休市,4月7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上期所规定,4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6%,下一日涨跌幅限制由3%调整为4%;铜、锌、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下一日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为6%。
郑商所规定,自2013年4月2日结算时起,普通小麦、油菜籽、菜籽粕、优质强筋小麦(WH)、菜籽油(OI)和早籼稻(RI)6个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6%。
大商所规定,自2013年4月2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期货日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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