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7月28日起在我省启动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根据预案有关规定,我省早籼稻托市收购执行期限自7月28日起至9月30日,收购价格以2014年生产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每市斤1.35元,比上年提高0.03元。为方便农民售粮,确保颗粒归仓,全省确定了753个委托收储库点,并向社会公布。
为缓解仓容不足矛盾,中储粮江西分公司及省内粮食部门通过加快政策性粮食拍卖销售、跨省移库、品种串换、轮换销售等措施腾仓并容,并加大投资新建仓房、老仓维修改造,努力扩容升级,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有效发挥收储主力军作用。省粮食局、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省农发行将按照预案,共同做好早籼稻托市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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