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扩大到基础成员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具有同业存单发行经验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目前的9家扩大至102家。
此前,6月2日,中国央行正式决定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等。所谓的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央行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大额存单的推出被认为是利率市场化最后一公里。民生固收分析师李奇霖曾提到,大额存单作为银行主动负债管理工具,其推出意味着银行负债端自主定价能力增强,下一步是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现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实现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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