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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全自然人股东公募基金获批 金融改革再次突破

2016-04-22 14:10:01   来源:   作者:

金融改革的步伐仍在继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日前证监会批准设立首家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公募基金。

相关文件显示,《关于设立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报告》(〔2015〕001号)、《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2015〕002号)是在2015年申请的,现在证监会核准其设立。

汇安基金注册资本1亿,股东分别为何斌(持股35.7%)、秦军(持股35.5%)、赵毅(持股4.9%)、戴新华(持股4.9%)、郭小峰(持股4.9%)、刘强(持股4.5%)、郭兆强(持股4.5%)、尹喜杰(持股3.3%)、王福德(持股1.8%)。

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六层C603室,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一位北京公募基金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金融改革具有很大意义的一步,对个人股东的放开。以后公募基金改革预计会更多。”

 
责任编辑: 李靖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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