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还将发布关于实施该管理办法的规定,规定自即日起实施。《管理办法》共43条,主要明确了三项制度安排: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共收到反馈意见715条,主要集中在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等方面。正式发布实施的《管理意见》对其中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意见逐一采纳。
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督促经营机构在《管理办法》发布后、实施前的6个月过渡期内,从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等各个层面做好准备。《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经营机构须按照办法相关要求,对新开立账户或接受服务的客户,以及购买新产品或接受新服务的老客户进行分类、评估、匹配及动态管理,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证监会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经营机构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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