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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实施农民收入保障计划

2018-04-22 22:19:51   来源:   作者:

4月21日,在2018第12届中国期货分析师暨场外衍生品论坛 “保险+期货”分论坛上,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表示,大商所认真总结过去几年的试点经验,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力量,积极围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的有关要求,实施农民收入保障计划,创新服务模式,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问题,全面保障农民收入。

朱丽红表示,“保险+期货”是大商所多年来努力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有效模式经验积累的成果。尤其是多年前实施的“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让广大农户认识并了解了期货市场,开始利用期货市场价格指导种粮,并尝试通过“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有效开展价格风险管理。2015年,大商所借助保险概念易于被农民理解和接受、销售渠道广泛等特点,在原有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模式中将保险公司引进来,推出了“保险+期货”模式,连续三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并在每年的实践中都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在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她强调,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保险+期货”试点得到推广,首先,得益于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能够站在国家的高度理解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三农”的根本意义;其次,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在长期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对于如何保障农民收入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形成了各自领域有效的服务模式;最后,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及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专业水平,所提供的服务得到了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户的普遍认同。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从国际成熟经验看,政府主导的财政补贴与金融机构的商业运作相结合是未来价格险及收入险发展的主要方向,特别是收入险,是帮助农民稳定收入的重要险种。推进过程中,核心是要发挥好政府和保险公司的作用,期货市场为产品提供定价,期货公司要为保险公司再保险提供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保险+期货+订单”在保障农民收入的过程中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能够派生出商业银行、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农业龙头企业更为丰富的商业模式,也是下一阶段市场各方参与推广“保险+期货”的重点领域。

致辞中,朱丽红介绍了近期大商所推出的“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的主要创新内容。2018年的试点中,将“保险+期货”与基差贸易相结合、农民购买保险实现价格风险管理的同时,引入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采购合同,龙头企业帮助农民卖粮并通过期货市场对冲风险,真正实现利用保险弥补农民收入上的损失。此外,继续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场外期权和基差贸易为农民提供更多直接服务,切实保障农民收入。

朱丽红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在不断总结和提炼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场内期权的品种范围、不断完善合约规则制度,提升“保险+期货”和场外期权模式的运行效率。同时,希望与市场各方一道,积极推动“保险+期货”项目不断突破,继续为服务“三农”、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期货市场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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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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