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年报密集披露时段的到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年报的监管也日渐升级,而监管的重点依然是信息披露、违规担保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商誉减值等行为。如盛运环保、飞马国际、三圣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新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在2019年3月份最后一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四家上市公司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尽管在当前火爆行情下,4月1日被调查后的飞马国际涨停,盛运环保上涨5.31%,三圣股份上涨5.49%,ST新光仅下跌0.62%,但这并不影响投资者行使索赔诉讼的权利。
那么,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有哪些危害?应当受到哪些处罚?对此,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律师杨泉军介绍,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关联关系人违规提供担保,往往与信息披露违法相互交织,不但损害了上市公司独立性,还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违法责任人依法应当受到警告、罚款、公开谴责、证券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和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仅2018年深交所就发现并处理了20起涉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违规案件。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给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为信息披露违法造成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的,还应当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与上市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凡是在2019年3月28日收盘时持有盛运环保和飞马国际的投资者,以及在2019年3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新光、三圣股份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gumin148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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