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消息,近日,广州期货在设立青岛营业部备案文件中,因向广东证监局提交的青岛营业部负责人黄某的从业经历证明为虚假材料,被广东证监局处罚。
广东证监局公告称,虚假材料反映出广州期货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悉,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券商系期货公司。公司具备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具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大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广州期货在成都、佛山、清远等市均有营业部,此次被处罚的是在设立的青岛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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