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委托中央结算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具体实施企业债券年度主承销商及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被评价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及相关参评机构、专家应予以配合,中央结算公司和交易商协会应分别就评价结果和评价相关情况与受评机构进行沟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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