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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
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6月17日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简称伦交所)开展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简称沪伦通),沪伦通正式启动。
根据联合公告,沪伦通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两个部分。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简称中国存托凭证)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起步阶段,伦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已发行在外的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中国存托凭证。西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简称全球存托凭证)并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联合公告明确,东向中国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名单高级上市部分的公司,西向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且其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上市名单。
起步阶段,对沪伦通跨境资金实行总额度管理,其中东向业务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西向业务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展中国存托凭证和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开展跨境转换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可在对方市场持有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和特定投资品种,以缩短跨境转换周期、对冲市场风险。后续将视沪伦通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对总额度和上述资产余额进行调整。
同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在伦交所挂牌交易。这是首家按沪伦通业务规则登陆伦交所的A股公司,意味着沪伦通西向业务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中国证监会表示,启动沪伦通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探索,也是中英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对拓宽双向跨境投融资渠道,促进中英两国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都将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此外,中英监管机构还签署了《上海与伦敦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就沪伦通跨境证券监管执法开展合作。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英国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合作,确保沪伦通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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