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检察官方微信6月17日发布的消息,2019年6月13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骆某某、王某某、杜某某、张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依法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下城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15年7月,骆某某、王某某和王某甲(另案处理)3人出资成立杭州某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占25%、15%和60%的公司股份,后招聘张某担任财务,杜某某担任运营总监,并在互联网以及手机APP设立“人人爱家金融”网络理财投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从事线上P2P业务,以“爱家宝”、“稳赚计划”等发标名称,以预期年化7%-12%的收益率吸引公众投资。
2016年9月,因平台亏空约4000万元人民币,骆某某等3人将该平台转让给卢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由杜某某、张某和干某、曹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继续经营该平台,并与卢某某等人合谋加大平台推广,继续骗取投资人投资。至案发,共吸引注册会员173万人,实际投资会员约30万人,目前受到损失未兑付的会员约3.7万人,未兑付金额约31亿元。
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人人爱家金融由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网贷之家此前曾报道,根据杭州警方通报,2018年7月6日,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已对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根据彼时警方通报,“人人爱家金融”平台前实际控制人骆某力、王某华、王某奎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案嫌疑人曹某万、杜某平、张某、刘某栋、王某欣、谢某瑞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案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窝藏罪,已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法定代表人吴某喜及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揩施。
之后的2018年11月28日,警方再度通报,已依法对中科光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某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增冻结涉案公司的账户资金及查封中科光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涉案资产,警方将持续督促中科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归还欠款。通报中提到的卢某建系此前逃跑的卢立建,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卢立建为中科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网贷之家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卢立建与卢志建建立的“温州卢家帮”诈骗团伙,染指网贷行业,操控多家P2P平台。包括人人爱家金融、投之家、壹佰金融、中科金服、聚胜财富、翡翠岛理财、火钱理财、坚果理财、邦邦理财等,粗略统计各平台投资总额至少超过6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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