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8月9日发布通知,明确20号胶期货实物交割结算业务有关事项。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等有关规定,20号胶期货实物交割结算应当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办理,暂不开展期转现使用标准仓单自行结算、标准仓单转让自行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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