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张玉洁)12月10日,郑商所发布公告,确定了PTA、甲醇期权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和做市商名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组织开展PTA、甲醇期权交易,现将挂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时间
PTA、甲醇期权合约自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起挂牌交易,当日8:55-9:00为集合竞价时间。
二、 挂牌合约月份
首日挂牌合约包括:标的月份为2003、2004、2005、2007及2009的PTA期权合约,标的月份为2003、2004、2005及2009的甲醇期权合约。
三、挂牌基准价
郑商所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各期权合约基准价。其中,波动率参数根据PTA、甲醇期货历史波动率等因素确定,利率参数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挂牌基准价于12月13日结算后在郑商所网站“交易数据”栏目公布。
四、夜盘交易时间
12月16日当晚起,PTA、甲醇期权合约开展夜盘交易。PTA、甲醇期权合约夜盘交易时间与PTA、甲醇期货合约相同。
五、最大下单数量
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市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手。
六、持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PTA、甲醇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均为30000手,投机与套利持仓之和不得超过投机持仓限额的2倍。
做市商持仓限额均为60000手。
七、询价限制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向做市商询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PTA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元/吨)
价差(元/吨)
申报买价<50
8
50≤申报买价<100
10
100≤申报买价<200
20
200≤申报买价<300
30
300≤申报买价<500
50
500≤申报买价
75
甲醇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申报买价(元/吨)
价差(元/吨)
申报买价<50
5
50≤申报买价<150
15
150≤申报买价<250
25
250≤申报买价
36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了PTA期权和甲醇期权做市商,具体名单如下:
PTA期权做市商: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甲醇期权做市商: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PTA、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分别为1元/手和0.8元/手,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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