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孙亚宁)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下午发布通知:为增强市场流动性,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对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并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5条修改为:“3.1.5 下列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一)债券;(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四)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五)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六)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七)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八)权证;(九)经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品种。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通知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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