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周晓雅)6月1日,海通期货发布关于分支机构机及其负责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海通期货表示,由于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海通期货华中分公司被处20万罚款,分公司负责人被处1万元罚款。
据公告显示,海通期货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0年5月26日生效,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是违反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公告还显示,央行武汉分行抽查检查期内66名客户身份识别资料,13名客户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未按规定持续识别客户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华中分公司进行处罚。
对此,海通期货表示,海通期货及华中分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反映出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制度流程、加强系统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将严格落实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内控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公司反洗钱管理能力,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海通期货还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海通期货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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