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周晓雅)11月27日,港交所发文称,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沪深港三所已就同步扩大沪深港通股票范围的如下措施安排达成共识。
一是科创板股票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范围的安排。据了解,此前,沪深港三所就科创板A+H股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沪深港通股票范围安排达成共识。近日,沪深港交易所进一步协商决定,科创板公司股票属于上证180、上证380指数成份股或A+H股公司A股的,该股票将根据沪港通现有规定调入沪股通股票范围,其对应的H股将根据沪深港通现有规定调入港股通股票范围。
此外,考虑到科创板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通过沪股通买卖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拟限于依据中国香港相关规则界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相关规则待两地监管机构批准。
下一步,沪深港交易所将积极推进相关业务技术准备工作。预计于2021年初完成市场准备工作后将上述科创板股票纳入沪深港通股票范围。
二是在港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的安排。沪深港三所经协商一致同意,对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规则》第18A章节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的股票,如果其属于相关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或沪深港交易所上市的A+H股上市公司H股的,该股票将根据沪深港通现有规定调入港股通股票范围(属于科创板A+H股公司H股的生物科技公司股票将按照前述科创板股票纳入安排调入港股通股票范围)。
下一步,沪深港交易所将积极推进完成相关市场准备工作。预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将上述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股份名称结尾不含「B」字标识且在本公告发布之时已是港股通股票的生物科技公司则不受影响。
未来,沪深港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协同、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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