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周晓雅)1月7日,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东兴证券控股子公司东兴期货收到《关于对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东兴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伴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伴兴)与不具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大连银行及海峡银行开展了挂钩黄金的价差场外期权交易。此外,上海伴兴未按照《上海伴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对与大连银行等开展的相关项目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东兴期货2019年对上海伴兴进行了合规检查,但未提出前述问题,反映出东兴未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未能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东兴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在2021年1月15日前予以改正。
期货日报网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互联网上以商业目的传播《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书面授权,方可使用。
扫描二维码添加《期货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qhrb168)。提供市场新闻、品种知识干货、高手故事及实盘经验分享……每日发布,全年不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发行业务|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005号, 豫ICP备13022189号-1
《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www.qh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