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姚宜兵)昨日晚间,大商所发布关于设立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指定厂库的通知,称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设立以下企业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厂库
北京四联创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文德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以下企业为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厂库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设立以下企业为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指定厂库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四联创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自发布之日起即时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2:设立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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