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9日,上期所发布通知,对清明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了调整:自4月1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通知称,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会员单位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当日,郑商所和大商所分别发布通知,提醒会员单位加强清明节假期期间市场风险防范,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没有对各自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进行调整。(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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