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宜兵)10月19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聚氯乙烯(PVC)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进行调整,由5元/吨调整为1元/吨,自2021年11月1日交易时(即10月29日21:00夜盘交易小节)起施行。相关专家表示,大商所下调LLDPE、PVC期货最小变动价位,是响应产业呼声,为市场办实事、提效率、促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提高期货价格信号的精准度,便利企业开展期货定价和跨品种套利,进一步提升塑料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2007年、2009年,LLDPE、PVC期货先后在大商所挂牌上市,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上市以来,LLDPE和PVC期货流动性和产业参与度持续提升,市场功能有效发挥。今年前三季度,LLDPE和PVC期货法人客户参与度均超过60%,期现货价格相关性、套期保值效率均超过90%。尽管如此,市场专家指出,5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导致最小价格变动幅度较大,隐藏在一个最小变动价位内的价格信息过多,不能被市场有效挖掘并利用,难以满足产业企业对于提高风险管理精细度的诉求。
在此背景下,大商所顺应市场趋势,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全市场测试,适时下调LLDPE和PVC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以此大幅缩小价格变动幅度,形成更精细的价格变动信息,有利于增加各价位交易机会和增强合约价格连续性,进而满足产业企业对于精细化管理价格波动风险的诉求。“大商所下调两个塑料品种的最小变动价位后,企业采用基差贸易的方式来定价,可以得到更为准确的贸易价格,为企业精准定价提供了便利。”海通期货市场总部副总经理李岩对记者说。
同时,从品种属性看,塑料化工品种产业基础相关性较强,价格走势方面也有一定的关联,企业对于开展相关跨品种套利交易具有较多需求。但此前LLDPE和PVC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与PP期货1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有所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跨品种套利交易的有效开展。“此次下调LLDPE、PVC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使其与PP、乙二醇等化工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保持一致,有助于企业开展相关品种间的套利,促进市场定价效率提升。”大型化工贸易企业、浙江四邦实业总经理陈宇峰说。
据了解,在下调LLDPE、PVC期货最小变动价位的基础上,未来大商所将研究增挂LLDPE和PP等品种间的套利合约,进一步满足产业企业多元化、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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