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8日,上期所发布公告称,王某某当日在锡期货2205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闫某某账户组当日在石油沥青期货2112合约上合并持仓超限第2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均违反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期所决定对王某某采取限制其在锡期货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对闫某某账户组采取限制其在石油沥青期货上开仓10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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