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来说意义非凡,监管风向标由“清理整顿”转向了高标准建设。相关部委不断出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为期现融合发展筑牢根基。
[1] 制度支撑
过去4年,国家针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监管下发最多的文件是“清理整顿”,旨在“精准拆弹”。2021年,监管风向已由“清理整顿”悄然转向高标准建设。
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清算所和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被列入拟新增鼓励类金融业。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强力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特别提出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强调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
4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商务部印发的《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提出,论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金属交易的可行性;支持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做大做强,成为北方重要的农产品流通定价中心;支持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打造天津碳普惠创新示范中心,拓展碳资产变现能力。
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多项举措涉及支持要素交易场所的建设与发展,并给出很好的破题之法,提出“允许试错、及时纠错、宽容失败,保护改革积极性”。
7月1日起实施的《大宗货物电子仓单》标准,规范了大宗商品行业电子仓单的结构和格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仓单作为大宗货物仓储业务过程中各参与方业务往来的基础业务单证,应用于合同订立、货物确权、货物交割、作业管理以及货物状态查询等各业务环节。电子仓单能够对大宗货物实现单元化管理,杜绝了大宗货物仓单拆分过程中遇到的重复质押等风险。
从8月1日起,我国施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强调价格主管部门可对价格指数行为开展合规性审查,对不合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新规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合理形成,推动中国价格指数市场健康发展。
10月26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该规划鼓励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向数字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转型。到2035年,电子商务成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的重要驱动,成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引擎,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
11月29日公布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成为约束投资者、被调查企业、执法人员行为的“护栏”。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衍生品业务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境内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致使传统市场交易纷纷转入线上,刺激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凭借政府的制度支撑,可以预见,平台经济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2] 融合发展
“期现结合”“期现联动”“期现融合”,成为2021年期货、现货两大市场的主旋律。
4月21日,商务部接连发布《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两个方案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支持当地现货交易场所与期货交易所开展期现合作,推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联动发展。
4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增加郑商所上市产品,支持山西与现有期货交易所合作开展能源商品期现结合交易。
12月5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致辞时表示,期货市场要加快场外衍生品市场建设,稳步扩大仓单交易试点品种,完善期现综合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大宗商品生态圈,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促进场内场外协同发展。
为持续完善市场体系,深化期货与现货市场协调发展,建立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各级地方政府,不断给期货、现货两大市场当“牵线月老”,大力促进期现融合发展。
《“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能级规划》提出,在着力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能级提升的同时,聚焦钢铁、有色、化工等领域,建立期现联动、内外连接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打造集交易、结算、物流、金融、资讯等功能为一体的行业生态圈。
《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谋划利用期货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与本市各类交易场所加强合作,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实现期现货市场联动发展。
6月25日,上期所和欧冶云商举行双方交易互通暨“期现联动·服务实体”创新服务启动仪式。7月8日,上期所沪铜指定交割仓库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交割指定仓库在外高桥保税区揭牌,首次实现了在同一库区内完成“国内期货、国际期货、国内现货、国际现货”四个市场上的完全流通,真正实现了零物流成本的“期货现货联动、国内国际打通”。未来这个模式将拓展到其他大宗商品品种。
8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期现结合服务广西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利用广西优势商品资源和消费市场,围绕氧化铝、木材、白糖、生猪、油气、有色金属等商品开展期现结合,提高大宗商品生产、消费与流通企业参与期货交易深度,逐步健全广西期货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打造多层次广西大宗商品期现联动市场,完善大宗商品定价体系,提升对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力。
另外,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与大商所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强化与大商所战略合作,推动铁矿石期现货市场联动。对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来说,与期货交易所的合作将提升自身业务的合规度,增加新的业务盈利点,充分发挥为实体产业服务的功能。
10月12日,中国大宗商品期现结合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与郑商所共同举办,双方愿意就共同探索创新期现融合新模式、共建场外市场、搭建期现市场交流平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期现货市场协同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3] “双碳”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为《咬文嚼字》发布的2021年十大流行语之一。可见,“双碳”机遇炙手可热。
中国要如期达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这次政府采用的不是行政手段,而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经过历时3年的筹备工作,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启动,首批参与交易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162家。这意味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就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重点排放单位的年度免费配额如果用完了,就需要自掏腰包在市场上买,反之如果节能减排做得好,就可以把多余的配额出售。碳排放权交易主要包括碳信贷、碳债券、碳基金、碳互换、碳期货期权、碳远期、碳保险、碳理财、碳结构性产品等,这为碳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与之相呼应,11月24日,国家电网公布了《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这是中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启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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