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月18日通报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去年,证监会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工作方针,围绕监管中心工作,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重大案件,全年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证券执法司法合力进一步加强。
总体来看,去年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与此同时,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是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重大欺诈、造假行为时有发生。2021年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其中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32起,同比增长50%。
二是操纵市场案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部分案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2021年办理操纵市场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
三是内幕交易多发态势趋缓,关键环节问题较为突出。2021年办理内幕交易201起,案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
四是重点领域案件类型多样,及时查处违法苗头问题。办理私募机构违法案件20起,违法行为涉及登记备案、基金销售、资金募集等多个环节;办理债券市场违法案件10起,主要表现为虚构利润欺诈发行、为取得企业债发行核准报送虚假材料等;老鼠仓案件有所反弹,全年办理案件9起,涉案主体向市场机构的后台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延伸;期货领域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办理相关案件5起,涉及操纵多个商品期货合约;办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案件16起,涉案人数达90余人。
五是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上升,涉案主体覆盖多个领域。全年立案调查39起,较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涉及会计师事务所28起,证券公司4起、资产评估机构3起,律师事务所2起、银行承销商、评级机构各1起。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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