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期所2月18日发布违规处理决定公告。公告称,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2月20日,易志丰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张玉凤、冷辉、王重、张艳、张明明、张程程、李光涛、彭霞、欧阳先海期货账户,和前述人员以分工协作方式,在上期所铝、锌、石油沥青、燃料油等多个品种合约上进行违规交易,存在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交易的虚假申报行为。
上期所称,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以成交为目的或明知申报的指令不能成交,仍恶意或连续输入交易指令,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或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
上期所决定给予易志丰、张玉凤、冷辉、张艳、王重、张明明、张程程、李光涛、彭霞、欧阳先海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暂停张玉凤、冷辉、张艳、王重、张明明、张程程、李光涛、彭霞、欧阳先海开仓交易12个月,没收易志丰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本案相关人员期货账户违规所得10295976.94元。(齐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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