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杨美)期货日报记者3月3日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四件建议,分别为《关于加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专项立法的建议》《关于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承担保障机制的建议》《关于完善我国信用债违约处置机制的建议》《关于在金融法院探索证券期货案件审判“三合一”模式的建议》。
在《关于在金融法院探索证券期货案件审判“三合一”模式的建议》中,贾文勤表示,目前,北京、上海两地已设立金融法院,但金融法院主要管辖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等三类,金融刑事案件未纳入管辖范围。今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成渝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仍然为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贾文勤认为,现有审判模式下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不能适应证券期货案件行政、民事、刑事交叉增加的现实需求;不利于形成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合力;影响金融风险研判和预警的成效。
在贾文勤看来,目前,证券期货类刑事案件越来越呈现犯罪主体多元、作案手段专业、犯罪行为隐蔽特点,导致办案难度较高,探索金融法院对证券期货领域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三类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的管辖审理,构建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审判模式十分必要,这有利于贯彻落实两办“零容忍”意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基础,以及提升证券期货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贾文勤表示,北京金融法院作为设立在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专门法院,司法审判足以影响交易、指导监管、促进规范。推行证券期货案件审判“三合一”审判机制,将会在金融司法领域产生良好示范作用,并依托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特有的资源聚集与政策辐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溢出效应”、政策“扩散效应”和价值“带动效应”,树立证券期货市场法治化的“风向标”,引领全国证券期货交易依法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基于此,贾文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在北京金融法院开展金融审判“三合一”试点的决定,在北京金融法院先行先试,上海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可适时跟进。
在《关于完善我国信用债违约处置机制的建议》中,贾文勤表示,具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债券违约处置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首先,债券违约处置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不完善,存在受托管理人制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相关规定待细化、破产法律制度对债券持有人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其次,违约债市场流动性差,影响违约处置功能发挥。再者,适应违约常态化的市场生态体系尚未建立。
违约债券处置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贾文勤建议,要多措并举,强化制度供给,加快市场建设,在司法保障和监管引导下,逐步形成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自我化解处置风险的债券市场生态体系。
据此,贾文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债券违约处置的制度供给。二是进一步加快违约债交易市场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违约债处置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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