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自5月1日起,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现货价格若每吨超过1155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山西煤炭、陕西煤炭、蒙西煤炭、蒙东煤炭(3500大卡)现货价格若每吨分别超过855元、780元、69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则被视为哄抬价格。
这是继明确秦皇岛港下水煤及重点地区煤炭出矿环节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之后,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现货价格监管边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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