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商所昨日通知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以及期转现手续费。其中,前三项采取直接免收方式实施,第四项采取先收后减方式实施,每月对会员核算并发放减收额度,抵扣后续产生的交易手续费。(齐宣)
期货日报网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互联网上以商业目的传播《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书面授权,方可使用。
扫描二维码添加《期货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qhrb168)。提供市场新闻、品种知识干货、高手故事及实盘经验分享……每日发布,全年不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发行业务|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005号, 豫ICP备13022189号-1
《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www.qh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