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发布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业务规则修订案
1月9日,郑商所发布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有关事项及业务规则修订案。
自北京时间1月12日上午9时起,境外交易者可参与OI2303、RM2303、PK2303和后续期货合约,以及以上述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合约交易。境外交易者可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目前规定可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折扣率为0.95。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为满足境外交易者参与上述品种业务需求,郑商所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及菜籽油、菜籽粕、花生业务细则中适用主体扩展至境外经纪机构。
此前郑商所PTA期货已作为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经过4年的稳健运行,市场各方逐渐熟悉并认可特定品种对外开放模式,相关交易、结算、风控等规则制度也经历了实践检验,本次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将沿用上述制度并采用交易型对外开放模式。
期货日报网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互联网上以商业目的传播《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书面授权,方可使用。
扫描二维码添加《期货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qhrb168)。提供市场新闻、品种知识干货、高手故事及实盘经验分享……每日发布,全年不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发行业务|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005号, 豫ICP备13022189号-1
《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www.qh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