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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张欢)在由期货日报主办的“套期会计为核心视角下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课程”第二期培训上,大商所研究中心研究员冯锦对“套期会计之报表列报、信披及其财务制度构建”进行了深入讲解。
据冯锦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与套期会计有关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风险管理目标及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套期有效性性评估及套期持续期间。
冯锦认为,企业不能用投机方式来处理套期业务,有五点原因:第一,财务不能反映业务实质,违背商业原则;第二,业务错配+财务错配,对内对外糊涂账;第三,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本质说不清;第四,某一报表科目巨大变动引发不可测影响;第五,背离期货服务实体初衷,不利长远发展。
“套期会计人员要学习站在财务总监的视角看套期保值,余下的报表、信披等都不会成为问题。”冯锦说。“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本质是稳定的正向经营现金流溢出。”冯锦表示,构建期货市场的良性循环之路径,需要期货行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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