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资深记者 杨美)11月8日,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中“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大会暨第五届成方金融科技论坛”拉开序幕。11月9日晚,在该论坛下“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的平行论坛上,多位嘉宾就“金融科技伦理与个人信息保护”与“金融数据交易与信息安全”两个议题展开热烈讨论。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数据合规与法律风险应对”为题做了分享。他表示,人工智能为金融发展带来价值,也蕴含潜在的法律风险,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对个人信息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治理。
京东集团法律副总裁、法律合规与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胡焕刚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金融和金融科技发展的生命线。金融业和金融科技发展中,要以金融科技伦理为指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不仅要履行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更要从合理维度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和使用的适当性,并朝着金融和金融科技以人为本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陆凯谈到,跨境数据流动是现代经济的基础,普惠金融是一种充满希望的可能性。各国中央银行、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应当共同努力设计多样化和动态的监管基础设施,防止最危险、最具系统性的风险,同时允许进行实验和利用当今不断发展的金融科技行业中存在的巨大活力和创造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工程与金融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李平表示,金融是数据产品流通最为活跃的行业,因此,要积极探索如何实现金融数据要素的安全有序流通,充分释放金融数据要素的价值。建议金融数据交易尽量在场内(交易所)进行,这样可以比较好地保证数据的合规性,并发挥交易所的(数据)价格发现功能。此外,金融数据交易相关机构要加大数据隐私保护技术的研究和使用。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当前我国金融数据流通市场发展势头强劲,金融数据交易极大实现了数据的财产价值。在金融数据交易标的中涉及了大量个人金融信息,但是个人金融信息交易产生的财产权益却无缘分享,发生纠纷时的救济机制也尚不够完善。对此,可以考虑通过落实金融机构和服务平台责任、设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基金、发挥新兴技术的重要作用等来探索解决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有关问题。
上海数据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丁江婷认为,作为典型的数据密集型行业,金融行业目前主要面临数据源不合规、数据供方不可信、数据产品不安全的问题。上海数据交易所通过安全合规指引、专业数商服务、严格流程把控的三大保障,对数据来源、数据安全能力及可交易性进行明确核查,整体打造合规无忧的交易环境。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数据职能事业部技术研发部副总经理闫龙在发言中提到,“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引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进入新阶段,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重要指引。
据了解,今年恰逢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启动建设五周年,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大会将同步发布30余项金融科技类成果,其中就包括本场平行论坛发布的“金融科技领域数据合规规则引擎与监管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何晶晶谈到,如何平衡合规与发展已经成为影响金融领域数字经济长足发展的痛点问题。监管部门困扰于监管手段不足、穿透性不够等问题,而金融机构也由于缺乏高效率、低成本的数据合规工具导致想合规却不知如何合规。鉴于此,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的授权下,开发了金融科技数据合规规则引擎与监管工具以及数据合规管理系统,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手段对金融数据处理的全流程进行监控,覆盖了事前评估、事中运行监测、事后存证确认。
据悉,科技金融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对金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论坛承办方北京金融法院表示将继续发挥金融法治协同平台作用,持续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期货日报网声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在互联网上以商业目的传播《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所属系列媒体相关内容的,必须事先获得《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书面授权,方可使用。
扫描二维码添加《期货日报》官方微信公众号(qhrb168)。提供市场新闻、品种知识干货、高手故事及实盘经验分享……每日发布,全年不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发行业务|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合作伙伴| 网站地图
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005号, 豫ICP备13022189号-1
《期货日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www.qhr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