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流通交易如何实现有法可依、规范发展?《杭州市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设区市层面首部关于数据流通交易的地方性法规,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月27日,杭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市数据资源局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条例》共37条,包括数据权益、数据开放与授权、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则。概括起来,就是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实践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让数据流通交易“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市场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数据确权机制缺失。《条例》首创的“数据来源者原始权益+数据处理者衍生权益”双轨制,明确受托方不得主张衍生数据权利,可以有效化解企业数据授权争议。
就像自然资源需要确权登记,数据资源的登记同样重要。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浙江是这项工作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条例》提到,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数据的持有、使用、经营等权益进行登记,将登记凭证作为开展或者参与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源入账入表、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融资担保等活动的证明。这是明确数据归谁、权益怎么分的重要一步。
其次,数据交易呈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因确权成本高、合规风险大导致“不敢流通”现象普遍,中小企业参与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的占比明显不足。《条例》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方面,提出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贴近市场需求, 开发数据产品、数据服务, 通过场内、场外合法流通交易数据。旨在推动场内交易市场与场外交易市场协同发展,支持数据以开放、共享、交换、授权等方式流通。此外,《条例》鼓励发展数据清洗、合规评估、交易撮合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完善交易配套服务,从而降低数据交易技术门槛和合规成本,解决“流不动”问题。总体来看,《条例》通过权益界定、市场扩容、服务支撑、制度配套的联动设计,打通数据流通堵点,为提升数据要素流动性提供法治保障。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全国数据交易市场迎来新一轮扩容潮,多地密集落地省级数据交易中心,推动数据要素流通进入规范化、规模化新阶段。
福建、安徽、甘肃、山西、江苏、云南六省于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初相继启动省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海南三亚国际数据交易中心进入筹备阶段,标志着全国省级数据交易场所覆盖率将突破90%。目前除青海、西藏外,各省(区、市)均已建立或规划建设至少一个数据交易场所,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一省一中心”格局。
随着省级数据交易中心网络日趋完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进入攻坚期。国家数据局正推动建立跨区域交易结算机制,预计2026年前实现80%以上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业内人士指出,在数据确权立法、跨境流通规则等领域突破后,中国有望建成全球规模最大、应用场景最丰富的数据要素市场,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能。
地方立法通过细化国家政策、创新制度设计,正成为破解数据交易堵点的关键突破口。随着更多省份完成专项立法,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有望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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