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杨美)据金融监管总局4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金融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7部分23条,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旨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功能作用,提升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
《意见》的制定发布,是金融领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实施,助力金融领域纠纷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进一步健全金融领域社会治理体系、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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